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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企业涌入金融领域亟待加强监管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9日12:12  南方能源观察

  把产融结合这一难题纳入中国“走出去”战略这一背景下重新审视,也许是突破的一个开始

  本刊记者  许圣如  特约记者  徐正辉  

  在产融结合大旗召唤下,能源类央企正努力“跑马圈地”。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国家电网等多家能源巨头都已在金融领域纷纷布局,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和产业背景的支持,能源央企“触角”已经延伸到了包括银行业、信托业、期货业、证券业以及金融租赁业在内的各个金融行业。而伺机进入的“后来人”,已排起了长队。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有数十家央企共投资了上百家金融资产。在银监会和国资委批准的中石油控股昆仑银行、国电电力控股河北银行、中移动控股浦发银行之外,还有更多央企涉入商业银行以及金融信托、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领域。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40多家央企设立了财务公司,53家重点国企中有30多家已有财务公司,而设立财务公司被认为是产业资本进入金融资本的开端。 

  凭借着雄厚的资金和背后的产业支持,央企成为这一波产融结合中的主力。

  布局金融,抢占制高点?

  能源巨头纷纷布局金融业意图何在?“产业资本参与金融资本,有的是纯粹为投资获利回报;有的是出于自身产业上的战略目的考虑,搞多元化经营;有的是为了更好地融资。不少能源企业高管认为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要想由大转强,就需要有两个翅膀:一个是实业,另一个就是金融,二者相互促进,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成功转型为跨国公司,但跨国公司一定离不开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分析,中海油、中石油等能源企业进军金融业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当前中国通胀的大环境下,为了将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合理调度,并通过专业理财进行适度投资,从而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能源企业有引进先进金融业态的冲动。”

  在高培勇看来,近年来,中国经济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产业公司已不再专注于传统的主业,进军金融领域也是大势所趋。“当一个产业公司在其经营的领域达到巅峰,或者很难再有突破的情况下,要么寻找另外的产业进行投资,要么进行金融投资获利。”而且产业公司进军金融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世界上大型的跨国石油公司,如美孚、BP等,都有自己的金融投资公司。

  中国能源企业进入金融领域也有其独特优势。中国每家能源企业个个都是巨无霸,动辄数百亿的巨额的现金周转为其打造金融平台提供了可能。“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参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内在需要。”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从世界经验来看,产融结合是实体产业和金融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也是包括石油电力在内的能源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尽管中海油、中石油、国家电网等能源巨头旗下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三位一体的金融大厦架构初成,但是,他们都认为“金融板块刚刚开始。”这个回答是审慎衡量发展现状后的客观之论。 

  一旦要把自身目标定位是成为国际性能源公司,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扩张,那么他们目前现有的金融机构和其巨无霸身份并不匹配。郭田勇表示,国内能源央企如国家电网、中国石油、其固定资产达2万亿以上,金融资产不超过千亿。“产业板块和金融板块比较起来,一头是西瓜,一头是芝麻。”

  中国能源企业的金融业务目前处在战略布局阶段,只算是形式上的扩张。“至于在此前的成立财务公司、进军保险业是比较低层次的金融尝试。”郭田勇表示,“目前能源行业处于资本化的扩张阶段,以前是由产而融,现在是产融结合。产业公司通过金融投资,获取更多的收益,一方面让自己闲置的资产增值,另一方面还可以弥补主业经营增长过慢带来的不足,分担和平衡企业风险。” 

  在能源巨头加紧布局金融版图的时候,反对的声音并不少。

  在高培勇看来,产融结合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确实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反之则会消耗企业大量宝贵的经营资源,引发企业危机,甚至对宏观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能源企业产融结合之路并不好走,在目前更多是看到了合理运用产融结合企业具备更强竞争力和赢利优势的一面,事实上,产融结合的风险在于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谨慎的经营理念格格不入,很多实体企业入股金融机构后,激进的经营行为导致了金融业务的过度扩张,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

  对产融结合不断深化发展的现状,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表示,未来需要研究大型央企的产融结合该走到哪一步比较合适,同时要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李保民介绍,从国外的经验教训来看,日韩在1970年代经济起飞阶段银企紧密结合,推动了产业经济迅速成长和海外扩张。但大型财团内部金融部门对产能扩张的过度支持,也为亚洲金融危机埋下了伏笔。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中,美国通用汽车旗下消费性金融服务公司的不良资产差点拖累这家百年老店关门。惨烈的教训也给中国决策层留下深刻印记,在产融结合上一直非常谨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认为,能源企业并不具备金融领域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也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筹建自有金融平台可能会降低融资成本,但运作和管理金融机构也会产生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如果经营不善,金融机构增加的经营成本不仅会抵消减少的融资成本,而且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经营风险。“能源企业内部大多数人都来自实业板块,对金融业务而言都是门外汉,蒙蒙胧胧的都开始有产融结合的需求,但是怎么往下做?怎么做?什么样的方式更好?这些都是在金融领域大干一场前,公司高层必须想明白的问题。” 

  “产融结合要紧紧围绕能源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李保民认为要切实做好产融结合的基础工作,有效规避产融结合的风险。从国外能源巨头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们现在基本上都专注于主业,很少涉足面向社会服务的金融业。BP、美孚、雪佛龙、壳牌等都有财务公司等下属金融机构,但只是为自身内部服务,几乎没有涉足社会金融服务领域。

  但是,能源巨头们也有明确计算,不借助金融之手,很难在短期内做大,“即使摊大饼式重复投资,都要把规模先做上去。”高培勇分析。

  国资委近期发布《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征求意见稿中显示,“ 十二五”时期,央企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没有哪家能源央企愿意看到自己被列入30-50名冲刺名单之外的,那就意味着可能会被兼并重组掉。”高培勇说。

  而由大转强的过程中,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与引导,这几乎成为国内能源巨头的共识。

  产融结合,监管应无盲点

  对于产融结合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格局并不完善。目前中国金融业模式为分业经营,金融央企由财政部主管,实业央企由国资委主管,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一行三会”监管模式并存。

  郭田勇分析,目前来看国家并没有在产业公司进军金融领域设置过多的门槛,而监管层对金融公司的门槛是针对资金的,不是针对投资实体。而资金恰恰是能源巨头们最不缺乏的。

  但是在产融结合后,随着股权关系复杂化,往往容易隐藏巨大的监管漏洞,监管部门对产融混合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的监管难度会大得多,有可能存在监管盲点。

  出于金融企业自身系统风险等因素考虑,无论是金融监管机构还是产业监管机构都对产融结合一直持谨慎态度。

  2006年7月开始实施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央企在境内的产权收购及投资均应上报国资委。2008年7月,国资委还表示,将严格控制中央企业并购重组行为,并给央企重组划定了“三条红线”:不符合主业投资方向的坚决不准搞,超出自身投资能力的坚决不许搞,投资回报率太低的坚决不准搞,并严禁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保险等项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在产融结合过程中,大量的内部交易将加速风险的传递,如果没有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建立一道有效的防火墙,将会引起连锁反应。“现在各监管机构有各自的监管信息系统,但主要局限于系统内部,这样对产业投资金融的发展规模难以全面掌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针对目前产融结合的不同模式,应当确定相应的主监管机构,提供金融风险的定期评估机制,发布风险情况通报,情况严重的可以由银监会、央行、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处置方案。“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模式的就应该归银监会,有以子公司形式分散管理的归口国资委。不能‘都在管,又都不管’的状态,只做前期准入把关,而日常监管形同虚设。”巴曙松说。

  一些能源公司旗下金融板块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战线的拉长,造成了管理分散,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一些金融子公司监管薄弱、甚至各自为战的现象。在风险无处不在的金融领域,任何一个失误都会引起无法想象的后果。

  “能源央企们产融结合能够走多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对于产融结合究竟是何种政策底线。”巴曙松表示,学界有种观点认为,现在能源央企财雄势大,根基深厚,一旦它们形成产融一体化趋势,最终可能会形成产业金融双寡头的隐患,“无论从监管角度,还是从反垄断来看,都会带来很大的社会诟病,形成巨大压力。”

  迎来政策节点?

  其实,在产融结合问题上,国家政策也处在一定程度的摇摆中。但政策的靴子落地可能用不了太长时间。在4月26日,国资委第一次高规格“走出去”工作会议的召开,已经给包括能源企业在内的中央企业下达了“动员令”。一旦大规模开始运转,能源企业巨额的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凸现。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几年为什么要在金融领域跑马圈地?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所所长张燕生直言,他们的产融结合的尝试都是被现实逼出来的。如何更有效地配合海外扩张战略、降低融资成本?国内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跟不上能源企业海外扩张的步伐。国内金融机构国际化程度不高,在海外的布局也不够广泛,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都不能充分满足能源企业的需求。急速的海外扩展和巨额的资金周转,似乎意味着国内能源巨头打造自身的金融平台变成必然。

  李保民表示,目前国企在“走出去”过程中并不能发挥出金融产业的协同效应。“如何使产业、金融两条腿走路,是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走出去过程中,一味强调政治背景、国家背景、政府背景,有时候很容易适得其反,以公司为主体完全按照市场化这套游戏规则的话,金融支持就非常重要。”

  从跨国能源巨头的海外扩张史看,背后离不开跨国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国际市场上能源巨头和金融巨头的协作关系相对紧凑。由于国内金融机构国际化布局程度不高,且服务能力和效率不足,国内能源巨头的需求无法满足。

  “拥有金融资质,能源企业就可以通过发债、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其灵活性和效率要高于银行贷款,而多渠道融资金手段也会为走出去战略夺取更多的主动性。”李保民表示,通过自己的金融平台融资能够节省大笔成本。也可以更灵活配合企业的海外扩张战略,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能源巨头还有更深层的考虑。在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如果能换位思考,也许会是另一番天地。“目前国际经济形势仍然有很大不确定性,在走出去过程中,风险意识应该始终紧绷。一些资源产出国家需要什么?它的需要是否能够得到满足?这才是并购能否达成的关键,有时候不是报价一争高低那么简单。” 

  张燕生认为,通过产融结合等手段多元化发展起来的综合性集团在资源性国家进行投资的优势正在越来越显现出来。想象一下,以寻求资源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通常的谈判起点并不是从我想要什么开始的,而是从这些资源性国家需要什么入手的。“可以给一个清单和报价——铁路、港口、马路、电厂,等等。你来勾。你需要什么,我给你建什么。可以给你做基建,也可以做融资。满足经济建设领域多种需求,你拿什么还?这个时候你往往带着感激之情拿出一些资源区块,而且往往是很好的资源区块,因为这几乎是你能拿出手的有议价能力的唯一的选项。”

  不过中国大部分能源企业采用的商业模式往往不是这样。而是直接去竞争,竞价,不仅给对方威胁感,而且往往价格比较高,区块质量也不一定。

  “不是他们不想采用更好的模式,而是他们被现有政策制约着。”张燕生说,按照现有政策监管约束,在他们企业框架内——石油公司的信贷往往直接和油气项目相关,难以为其他基建项目贷款;石油公司的工程项目也往往和油气项目直接挂钩,难以协调运作。“他们只能通过自己运做,去筹集把控足够多的资金,尽可能去‘软攻’,而不是‘硬取’。”

  张燕生表示,任何一个海外大项目考验的是一个集团公司、甚至一个国家的整合协调能力。“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你的能源企业和你的基础建设企业、贷款银行能否协调一致、联合发力?这样的协调,是通过生硬的行政手段,还是灵活的商业手段?这会有质的区别。”

  在张看来,把产融结合这一纠结在不同部门之间,很难简单在短时间内进行利益与权限重新切割的难题,纳入到中国“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关键转折点这一背景下重新打量审视,也许是突破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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