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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11:30  南方日报 微博

  南方日报记者 张昕

  近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对苯、甲苯、甲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设定了限值,由此,判定车内空气污染将有标可依,而该标准也将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评价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稀、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

  据悉,制订这项标准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由车内空气污染引发的纠纷、诉讼日渐增多,而有关部门在处理时,由于没有相关标准作为依据,既无法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也无法约束企业的生产活动。而早在2009年11月,环保部和质检总局就已联合发布了《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与两年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所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及限值相同,但在标准名称、引用文件等方面有所不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评价指南的标准编号为“GB/T27630-2011”,“GB/T”打头的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而不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此,相关部委的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国内汽车市场发展的现状,目前部分企业还达不到该标准的要求,但今后肯定会推出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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