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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准备好接受同等的国际法律约束力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7日11:27  财新网

  现在的主要分歧并非中国是否同意启动一个新国际协议谈判进程,而是对中国在新协议中的责任确定问题。

  【财新网】(记者 曹海丽 发自南非德班)“对中国来说,最关键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将被要求同等地接受国际法律约束力,”欧盟气候变化专员康妮·赫泽高在德班会议第二周首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德班会议自开幕以来,外界关注的焦点便集中在中国是否愿意接受一个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全新协议的立场上。根据欧盟在两个月前提出的“新路线图”,欧盟愿意继续《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但前提条件是启动一个包括主要排放国在内的新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的谈判进程,并在2015年前完成谈判文本,不迟于2020年开始实施。

  欧盟的这一新路线图直指中国、美国、印度、巴西等不在《京都议定书》内的主要排放国家。中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4%左右),成为各方——不仅来自发达国家,也来自最不发达国家及小岛国联盟等传统盟友——压力的目标。

  上周五,中国谈判代表团副团长苏伟在接受外电记者集体采访时首度公开表态,中国“不排除接受有法律效力国际协议的可能性,但取决于谈判”。两天后,中国发改委副主任、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抵达德班后的第二天,借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的会面传达了中国接受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的五个条件。在周一中国代表团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解振华重申了这五个条件。

  不过,中国的这一公开表态并没有获得主要谈判对手的积极认可。周一早上,外媒援引美国气候变化谈判特使斯特恩(Todd Stern)的话说,解振华的表态“并无新意”;欧盟气候变化专员赫泽高也在发布会上说,中国向来“倾向于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问题是,中国是否愿意接受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这正是目前谈判争论的实质焦点——新的国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美国谈判特使斯特恩在周一的发布会上说,美国并不反对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新国际协议这样一个概念,但要确认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内容比形式重要。”斯特恩说,美国并不认为中国准备好接受一个“全面的,无条件的(no conditionality)”国际协议。

  根据斯特恩的说法,新协议将要求主要排放国承担同等的责任。这意味着,中国可能被要求采取和发达国家同等可比的减排行动。

  这是中国不能接受的。解振华提出的五个条件中,最后一个便是2020年后的法律框架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必须体现各自能力,中国将承担在发展阶段所应该承担的义务。

  事实上,现在的主要分歧并非中国是否同意启动一个新国际协议谈判进程(对此,中国持开放态度),而是对中国在新协议中的责任确定问题。欧盟表示新协议仍将体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但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和中国的理解并不一致。

  欧盟代表团成员向财新记者解释,欧盟对新协议里这一原则的理解是,不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来划分,而是经济发展水平和排放量的大小。这一点在欧盟即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航空碳税政策中就体现出来。欧盟环境总干事荣格-麦兹格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新市场机制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将依据航班进出欧盟机场的频率及航空公司的规模,而非航空公司来自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不准备参加《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俄罗斯今年早些时候提交了一份公约修正案,要求审核公约的两个附件,重新划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斯特恩和赫泽高同时指出,新协议的责任确定不能再建立在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立时的水平;过去20年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言下之意,中国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但对中国来说,这暂时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根据中国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徐华清的介绍,中国排放达到峰值的时间,最乐观的估计是2030年,但有一系列严苛的条件。悲观的估计则要到2050年。让中国从2020年起开始采取强制绝对减排并不现实。解振华在发布会上也再次强调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还有上亿人口生活在每天不足1美元的贫困线下。

  对于这一不可调和的分歧,欧盟环境总干事荣格·麦兹格表示,现在还不好说最后的结果会怎样,部长们还有五天的时间来谈判。欧盟会尽量说服各方。

  而美国指出中国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条件严苛的新国际协议,实际上美国本身也没有准备好接受这样一个协议,但出于不同的原因——受制于国内政治和经济衰退。这使得德班会议充满各种变数。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将是又一场激烈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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