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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为什么研究和开征碳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1日14:03  新浪环保 微博

  林明彻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中国气候与能源政策主任

  杨富强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

  “中国很快就要开征碳税”的新闻报道在国外主要媒体上搅得沸沸扬扬。在众多文章中,尤以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上John Lee先生写的“中国开征碳排放税的真实意图”,最令人称奇和使人困惑。作为悉尼大学国际安全研究中心兼职副教授和美国哈德逊研究所的学者,从中国的碳税问题报道中,主观地推断出许多匪人所思的言论令人称奇,也对身为气候变化研究者, 却做出缺乏事实根据的论断感到困惑。那么,中国为什麽要研究和开征碳税呢?

  碳税是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CO2排放的有效市场手段的选项。许多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都开展碳税的研究, 有的国家已开征碳税。碳税归类和征收方式在许多国家表现形式很多,但实质都是一致的,就是如何减少CO2排放,帮助经济转型,促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调动企业节能减碳的积极性。碳税还有许多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协同效应,例如减碳也会同时减少其他污染物的排放,碳基金可用于补助贫困家庭购买节能绿色的家用电器等。另一方面,对碳税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设计,例如分析碳税对不同部门的影响, 保持税收中性的问题。还要同时研究税收运行成本、征收对象、征收幅度、征收时机等问题,从而尽量减少碳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碳税赋予CO2价值。这种价值无论是正或负,都是一种资产,可以进行置换和交易。也就是说,企业通过减排增加收入,也可通过交易取得收益。碳税可以帮助或促进碳市场的建立。是否开征碳税,要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在国际上开展碳税的交流活动,汲取经验教训是十分有益的。

  中国积极开展碳税的研究是认真严肃的。我们很荣幸地参与过中国政府有关碳税的研究工作。中国财政部早在2007年年中就正式地将碳税列入税收研究计划。2007年年底在印尼巴厘岛召开了第13次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制定了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是有法律约束和强制力的。中国开展碳税研究,考虑采用市场手段,更好地实施和完成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是基于国内的节能减碳、保护环境为出发点,并积极配合与承担全世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而做出的。中国召集国内顶尖的研究单位和人才,做了多年的碳税研究。主要参与的研究单位包括财科所、环境规划研究院、发改委能源所和清华大学等。中国的碳税方案要充分考虑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分析对不同部门和消费者的影响,并将负面作用降到最低,选择适当的有利时机出台。中国碳税方案肯定会有自己的特点,不会与其它发达国家的碳税一个模式。John Lee先生认为近日的有关中国碳税的报道,选择在世界经济衰退,包括中国经济发展减缓时候进行,推断出中国政府一定有其不能明说的政治意图,“不要被中国的举动所愚弄。北京的提议不过是一场聪明的政治秀,其中还有推诿经济责任之嫌”。他以此为启端,责难中国的碳税计划。

  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不需要政治秀。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从2007年的巴厘岛路线图到2011年底的德班决议,充分地诠释了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低效率。在这谈判舞台上的政治秀是令人厌烦的,做得多了也无聊被动, 失去政治诚信。例如许多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纪要上承诺从2003年到2020年,最终要达到1千亿美元的资金帮助。但至今为止,2013年连一分钱的影子也没有看到。这不是最大的政治秀是什么?中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国家适当的减缓行动(NAMA), 有过什么作秀的地方吗?我们参加了历次的气候变化谈判大会,发现发展中国家没有什么政治作秀,也不会作秀,如果要做,也是笨拙的很,一眼就看穿,何必做呢?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宣传很差。根据气候谈判的要求,所有国家都必须报告本国减排行动和成果。中国在2005-2010年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做出了艰苦的努力,减少了约15亿碳排放,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别减排行动。但是中国不会“政治作秀”,宣传不充分,固执地坚持“少说多做”。其结果就是,国际上很多人不了解中国所做的成果。中国要是说了一件新的减排政策和举措,就会被扣上“政治作秀”,是“对抗国际压力的先发制人之举,而不是应对气候变化承诺”。

  中国政府最近公布在二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不知中国政府的宣传不够,还是John Lee先生的孤陋寡闻,武断地指出,选择征收碳税而不是总量控制和交易的碳市场,“暴露了政府的真实意图,”没有“对对碳排放做出严格限制。” 事实是,中国的碳市场试点在2011年的五省八市上的计划上就已对外宣布要进行试点工作。在中国,碳市场工作已先于碳税做出行动,进行试点示范。我们认为,随后的碳税开征工作可以促进碳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碳税可以与碳市场并存。如果碳市场的碳价格信号能够更好的传递市场信息的话,也可以不需要碳税或者取消碳税。这种方案设计和选择取决实施效果,而John Lee先生都偏偏要将其扯成“政治阴谋论”,是政治作秀。

  低碳绿色发展是中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不能走高碳之路,而要在发展中减少CO2排放。这不同于发达国家先排放先污染,后减排后治理之路。当中国先于许多发达国家提出碳税的研究并准备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之时,难怪西方的一些人认为,碳税的做法都会增加一定的经济成本,为什么中国要开征碳税呢?John Lee先生在没有认真做好研究之前,就武断地下结论,中国要在国际气候谈判上增加“周旋的余地”,“并披上一件政治外衣,好让其加大排放量”。碳税是会加大减排力度,减少排放量。初期碳税会增加成本,但长期来讲会有更多的正面效果和经济增益。显然,在碳税的设计中,对受影响最深的企业,应该给予一个缓冲期,达到转型和保持竞争力。在这一缓冲期内,可动用部分碳税收入促使这类企业完成过渡,但决不是John Lee先生所说的中国“政府将保证这些企业能轻松承受减排负担。”

  在德班会议上,我们参加了澳大利亚政府组织的边会。会上介绍了澳大利亚2020年清洁能源计划,其核心是碳价格的碳交易市场。固定碳价格实质就是碳税的形式。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正是澳大利亚受到气候变化的显著影响,受害甚深,是碳价法制定的原由。2011年11月8日,澳大利亚会议通过碳价法,增加就业竞争和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可再生能源创新和投资,提高能效,提高土地管理和水资源利用,最终促使经济转型,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于影响较大的高排放企业的竞争性,政府也在过渡时期给予补贴。通过减少碳税和增加收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这个方案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我们写了一个会议小结,并做了广泛的传播。我们现将此报告附后。John Lee 先生对中国碳税问题的种种责难、误读、牵强附会的论断,如果也用在澳大利亚的报告,必定会受到本国同事的嘲笑。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关闭了二千万千瓦的小火电厂,新的发电容量都是高效的大型电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超超临界发电厂。中国的电厂煤耗更是一跃而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减排效果显著。但令人惊讶得是,John Lee先生不知从何处取得数据,说“中国煤炭消费量大约以每年17%的速度增加”。中国的煤炭消费增长再快,身为学者,总不能凭空捏造出一个年17%的高增长率来吓人吧?如果John Lee先生说,中国官员在面临有的国家要求中国签署更为严格的国际协议,便能凭借开征碳税的手段“站到更高的道德制高点上”而蒙混过关的话,还不如说,中国在玩“一个阳奉阴违的游戏”,需要对中国减排的承诺加码。

  气候变化谈判中的重要原则必须坚持。德班决议规定,在2015年前要有一个新的有法律强制力的公约。能不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各自能力”、“公平”和“环境整体性”等原则,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谈判的焦点。John Lee先生在本文中恰恰忘了这些原则。John Lee先生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欧盟的航空排放交易体制(ETS)。欧盟ETS总的来说在减排方面迈出了一步,但由于其设计机制有一大缺陷,即没有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航空业区别对待,得不到支持,实施很困难。欧盟ETS对发展中国家航空业比发达国家的航空业压力大、损失多。我们希望在今年的4月31日正式收费前,通过谈判,解决这个关键问题。

  另一个例子是中国出口商品的碳税。中国出口商品所隐含的CO2排放量约占中国总排放量的30-35%。中国碳税很自然主要针对排放量大的企业征收。在中国的十一五“千家能耗企业”以及十二五“万家能耗企业”中,国外的企业并不多见。相反,正如John Lee先生所说,“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出口业占主导地位”。换句话说,外国企业在中国出口的赢利中占相当大的部分,也要承担缴纳碳税, 这是公平的。如果在实施中有偏差的地方,也可通过其它手段调节。显然,生产国承担所有排放责任是不公平的。这种局面在目前全球气候谈判中没有改变,但是今后气候谈判的一个要点。发达国家时常提出碳关税的问题,想迫使发展中国家做出让步。反过来说,澳大利亚在2012年7月1日就开始实施固定碳价格,含有碳税的大宗矿产品(如铁矿石、煤、天然气等)出口到中国,该有如何解释呢?中国如果实施碳税,对出口商品取得无心插柳之效,也许“朝实际赢得胜利(碳关税)又近了一步,”John Lee如此说。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产生正面效果和影响是巨大的。哥本哈根会议没有达到欧盟主导和设定的结果,但由基础四国和美国主导形成了哥本哈根纪要, 欧盟心结很重,难 ”北京负有主要责任“。在以后的坎昆和德班决议上,都能看到哥本哈根纪要的影响和痕迹。哥本哈根会议就气候变化问题向全世界做了一次广泛的宣传,中国很多民众也正是从哥本哈根会议上第一次了解到气候变化,改变了观念,支持中国目前实施的节能减排减碳活动。中国必须走低碳绿色经济发展之路已形成共识。因此,欧洲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责难中国,要北京负有主要责任,是错误的和不公平的。我们应当重新认识和评价哥本哈根会议的正面效果和积极意义。我们应当感谢丹麦政府为此做出的巨大努力。我们不赞同John Lee先生对哥本哈根会议的评价。

  中国走和平崛起的道路是不会动摇的。中国的进步引起很多国家的焦虑是很正常的,因为发达国家的崛起是采用非和平发展的手段才达到的。中国在气候变化应对上要做的更多更好更快,在气候谈判上发挥积极的、主动的、有建设性的角色。在中国碳税问题上,John Lee先生不是什么都没说对。我所引用他的下述两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一是“环保人士认为,做为温室气体最大排放国,中国计划开征碳排放税是北京真诚承诺尽到自己职责的一个迹象。”另一句是,‘中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绿色、低碳发展观,”而计划开征碳税则证明了十二规划是首个明确承诺使用市场机制来降低中国碳排放的国家战略,也是践行上述发展观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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