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透露了一条值得人们高兴的信息:有关方面将对能源消费实行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
能源消费的总量控制,是我们都比较熟悉的,即为某一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制定上限。而所谓强度控制,是指对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控制,也就是说,今后考核节能成绩不仅看你用了多少能源,还要看你生产同样的东西用了多少能源。这样的“双控制”如果落实到位,那种靠突击拉闸限电等手段来追求表面数据风光的“伪节能”,可能将失去用武之地。
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多年,社会各方已基本形成共识,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基本是靠行政一级一级分解任务,是靠“军令状”,所以一些地方想出了不少“钻空子”的应对招数。比如每当年终岁末,有些地方担心节能指标完不成,就突击拉闸限电,不仅工业企业被停电,有时居民用电也被停掉。更有甚者,个别北方城市还停止居民集中供暖,以减少用电量。且不说这些做法对生产、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多恶劣,单说节能减排效果,企业为应付拉闸限电被迫使用柴油发电、停暖后家家户户烧煤炉子,这也是与节能减排初衷南辕北辙的“伪节能”。
这种“伪节能”,以切断经济社会正常秩序为代价,把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曲解了节能减排和发展的关系,容易使人对节能工作产生抵触情绪。更为严重的是,如此弄虚作假,老百姓心知肚明,对节能减排紧迫性的认识,以及对这项工作的配合,都将大打折扣。
强度控制意在控制单位GDP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它使节能减排与发展的关系更加清晰。节能减排的真正目的不是让我们停止发展,而是要我们修正发展模式,寻求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实现更高的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行“双控制”,既追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也追求更高的能源使用效率,无疑是做到了表里兼顾。
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方面,国外已有不少成熟经验。如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企业签订自愿节能协议等,通过优惠政策和节能效益,激励企业革新工艺、改造设备,进而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无论是行政手段,还是市场手段,归根到底,都是要将企业的节能变成节钱,使企业的污染变成亏本,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自觉节能,才能形成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当企业感受到节能的实惠,有了节能的自觉,种种弄虚作假的“伪节能”也就会越来越少。
落实能源消费强度控制,我们刚刚起步,政策和市场层面都有不少待破解之题。当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能仅仅就靠这一招,我们还必须加快能源价格改革步伐,进一步理顺能源管理模式,让种种“伪节能”不再有生存之地。(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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