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3月2日报道(实习记者 彭江一) 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出通知,同意14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自2005年2月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获批,目前,我国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13处。
今年新增的14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是:河北省丰宁海留图国家湿地公园,内蒙古自治区纳林湖国家湿地公园、巴美湖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省黑瞎子岛国家湿地公园,山东省九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湖北省长寿岛国家湿地公园,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重庆市青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拉里昆国家湿地公园、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漠河九曲十八湾国家湿地公园和古里河国家湿地公园。
据了解,为加强湿地保护,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丰宁海留图等14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湿地公园建设应坚持“生态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湿地公园管理和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依法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保障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健康推进;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科技咨询工作组,完善科技支撑机制,加强科研监测工作,科学指导园内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对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高标准建设国家湿地公园,防止轻保护、重开发和旅游过热现象出现,提高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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