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评论:“自来水悖论”病根不只是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8日16:45  时代周报 微博

  沈阳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年的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老国标相比,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新国标有了大量的改进要求。然而,与此精神相反,据《新世纪》周刊报道,即便按住建部官方数字,2009年全国仅58.2%城市水厂水质合格,2011年合格率 83%,但至今仍没有一家水厂公开承认水质不达标。为此,《新世纪》官方网站财新网的记者创造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新名词:自来水悖论。

  其实,不仅饮水安全,在涉及到大众民生的绝大多数问题上,中国都存在着类似的“悖论”。例如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在早已童叟皆知、举国声讨的局面下,出于一己私利,几乎没有企业说自己生产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无论它们的商品是否伤人无数、杀人无数。

  无论是自来水这种地方政府主导下、因而具有地方垄断性特点的公共产品,还是食品与药品这种市场化程度远远高于自来水业的相关领域,公共安全之缺失,在中国都是普遍性问题。另一方面,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即便某些领域国有化,也没有出现中国这样严重的问题。因此,如果要寻求自来水的饮水安全保障,我们显然应该从更加宏大的视角进行专业化的分析。

  当然,这也绝不意味着我们欣赏当今中国公共产品供给的垄断化和行政化。垄断化和行政化的结合,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怪物。即便如此,还有一个更为本质的命题在困扰我们。这个命题就是,今天的中国,较之那种简单的以为市场或者反市场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思路,我们必须正视当今的市场既缺乏法治、又缺乏专业性操守的一面。

  谈及法治,我们很容易达成共识,那就是必须以严刑峻法打击一切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是,在保障食品、药品、自来水的公共安全方面,我们完全看不到政府在“维稳”等事务上所体现出来的“果敢”和“一丝不苟”。政府显然把最重要的力量用在了大量的不该用的事务之上,至少是用在了不那么迫在眉睫的事务之上。换而言之,该作为的地方不作为,不该作为的地方以类似“一票否决制”这种明显有违民主原则的方式落实到底。这就必然导致一个结果:这些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可以罔顾国家标准而不被国家法制所制裁。

  本来,假如地方政府是由当地民众选举产生的,无论是在“两会”期间还是会议的间歇期,只要有兢兢业业的“代议士”为选民服务,就能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公共事业的有效管理。即便地方政府不是民选产生的,在类似新加坡这些城市,只要具备起码的法治基础,就可以让新闻媒体和大众舆论起来监督司法正义体系的良性运行,让强大的司法系统随时制裁这些破坏公共消费品安全的人士。再退一步,即便这些措施暂时没有,只要各行业有敬业的专业人士在排除相关行业的部门利益之下进行科学质检,至少在公共舆论上能有起码的是非。

  如果从自来水行业转到类似“地沟油”产业链和“三聚氰胺”的被食品化等领域来看,我们更加能确定一个结论:最可怕的不是完全垄断和完全市场化,而是看似市场化的垄断、看似法治的“人治”。或者说,最可怕的是制度运行上的“双轨制”,那种政企不分、权力制衡失范的局面。由于权力制衡缺位,“法治”被维稳化,地方公共事业部门绑架地方政府,一些地方政府动辄打击各行各业的环保人士,公营部门利用市场化的便利,又利用行政垄断的特殊地位,达成“两头通吃”。这就是“自来水悖论”这个中国命题背后的制度经济学逻辑。

  这昭示我们,普罗大众的生存,与一般的基础逻辑和人类的系统文明体系息息相关。没有公共安全的“中国模式”。为了中国的公共消费品安全,必须加快政府领域的制度变革,让一个强大的、基于民主的法治政府,为民众的幸福保驾护航。而另一方面,即便我们要维持国有产业,民主法治也有利于这些产业的专业化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否则,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民主法治和权力制衡的缺位必将摧毁这些产业的根基。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