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与生活垃圾同填埋不会污染环境

2012年11月22日01:49  北京日报

  电池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有着庞大的市场和消费数量,而它的回收问题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日前,家住朝阳区的市民陶先生来信呼吁加强对废弃电池的回收管理。

  他在信中写道,据有关专家研究,一节1号电池可以使一平方米的土地荒废,失去它的宝贵价值。一个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在现阶段,除了在电池生产上进行科技攻关,在废电池回收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外,还应该使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随便丢弃废电池,而进行专门回收。

  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将陶先生的来信转到了市环保局。日前环保局就废旧电池污染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答复。

  市环保局解释,电池污染主要是指因处置不当,不同类型废旧电池中所含的汞、镉等重金属对环境造成的伤害。为有效防治电池污染,1997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目前正规电池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做到不需要添加镉、铅等有害物质,并基本实现无汞化,我市正规商场及超市中销售的也全部是符合上述规定的无汞电池。

  有关专家学者的风险评价研究结果显示,废旧电池被弃入环境后,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污染风险处于可接受的程度。目前,国外绝大多数国家更注重限制电池中的汞含量,并不强制回收。如美国已将废旧电池从列入危险品管理改为按普通固体垃圾处理,欧盟虽制订了有关废电池收集的指令,但收集率及完成期限也并非强制性指标。

  因此,在借鉴国外做法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决定:广大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为进一步降低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市环保局将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抽查抽测,严厉查处制售汞含量超标电池的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废旧电池污染危害的正确认识,有效引导单位及个人规范废旧电池的处置行为。张小希

(原标题:废旧电池乱扔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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