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我国启动了新一轮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由国家财政安排补贴资金265亿元人民币,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补贴期限为一年。2013年5月31日,补贴到期,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也在近日表示,家电补贴政策到期后或将没有相关接续政策。
在2012年节能补贴开始之初,瑞士Top10节能中心曾经提出过5大观点:
1、节能补贴应该只限于补贴一级能效的产品。
2、节能补贴应该只针对采用最新节能技术的产品。
3、节能补贴应该避免补贴超大机型产品。
4、节能补贴额度占产品销售价格的20-30%才会有明显效果。
5、节能补贴产品应该列出全生命周期成本,并与普通产品做比较。
而这5大观点中,最重要的是应该补贴哪些产品和怎么补贴的问题,这也是在实际操作上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的地方。
无独有偶,从2012年11月到2013年5月,另一家美国机构国际电器标准标识合作组织(CLASP)在10个大中型城市展开了针对节能惠民工程的消费者反馈调查研究项目,访问了15008位消费者。
调查结果显示,有61%的消费者愿意为节能产品多支付比同类非节能产品小于10%的金额,还有约14%的消费者并不愿意为节能产品多花钱。
在刚需情况下,在补贴额度达到产品价格的24.8%时消费者会非常有可能购买节能家电,而在非刚需情况下,补贴额度达到31.3%时消费者才非常有可能购买,这说明非刚需消费者需要更高的补贴额才能撬动其购买意愿。同时,研究发现不同城市、不同收入的消费者对补贴额度的期望值也大不相同。总体来讲,大城市消费者对补贴的期望值远远低于小城市的消费者。
CLASP还提出:在固定的补贴总量下,可考虑适当缩小补贴的范围,例如:将目前的范围从补贴1-2级能效产品缩小到只补贴一级能效或高于一级能效的高效节能产品。同时,通过加大对最高效产品的补贴比例,可以使其接近或达到消费者对补贴的预期,从而真正达到通过补贴撬动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家电的目的。
这跟瑞士Top10节能中心提出的“节能补贴应该只限于补贴一级能效的产品,节能补贴额度占产品销售价格的20-30%才会有明显效果”的观点不谋而合。
刚刚结束的节能补贴,平均补贴占产品总价格的不到10%。跟CLASP的调研结果对比,这对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的推动力仍是有限。但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科技部的凌越部长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假设节能产品比市场同类非节能产品贵20%,国家补贴了10%后,补贴后的价格差则只有10%,这正好满足了大多数消费者可以接受的节能产品价差,从国家政策来说,这也是最适合的点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在市场都在猜测是否会有下一期的节能惠民工程的时候,我们也在猜想,如果有下一期补贴,会怎么补?补多少?这个问题值得政策制定者们在前期做好充分市场研究,才能最好的发挥国家财政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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