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在贵阳召开

2013年07月23日09:53  新浪环保 微博
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隆重开幕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隆重开幕

  2013年7月20-21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在贵阳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华环保联合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主办,采取主题发言、专题发言及点评相结合的形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这一主题进行研讨。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林春、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王莉、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以及国内外著名环境法学专家、法官、律师、新闻媒体及其他特邀代表约100人出席论坛。

  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主持论坛开幕式。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邹伟作论坛主旨报告。

  曾晓东在致辞中说,在当前形势下召开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落实到每个层面中,尤其是落实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中。他提出解决中国现实突出环境问题必须实行重大改革,认为当前中国的环境问题要从发展方针、环保工作方针、环保法治、环保体制、政府职能、企业转型、公众参与等七个方面通过10年以上的奋斗才能有效解决。

  曾晓东提出,一是要把我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五位一体”的高度,环境司法要起到保障和保驾护航作用;二是环境司法要严格执法;三是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四是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五是建议设立国家环境法院,对国家层面的重大环境污染及违法犯罪,实行司法监督和查处。

  杜万华在致辞中说,环境司法论坛已经成为中外法官和学者交流审判经验、展示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地法院在涉环保案件集中管辖、成立环保法庭、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诉前禁令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审理了一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要发挥新民事诉讼法中“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认真研究“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诉讼标的、与私益诉讼及普通程序的关系等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保护和建设我们的美丽家园而奋斗!

  邹伟在主旨报告中结合贵州法院的环境司法实践阐述了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为和作为,并提出:人民法院应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环境权益;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深化司法改革,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

  为期两天的论坛中,9个省高级人民法院和10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以及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知名的环境法官在中外法官面对面专题板块共同分享了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来自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0多位环境法专家以及国内外环境律师、环保NGO代表在“环境司法与公众参与”板块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司法和公众参与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广泛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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