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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候谈判体制拟设谈判特使 职责尚未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14:47  21世纪网

  为了今年年底于墨西哥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能够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气候谈判体制或将呈现微妙变化。

  本报记者从接近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国代表团的人士了解到,中国将新设立气候谈判特使这一职位,但目前尚不知道该职位的具体设立时间。

  另外,据本报记者了解,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的主要成员、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吕学都,将于7月11日离开现职,赴菲律宾马尼拉出任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气候变化与碳市场顾问,这一职位是亚行新设立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永生对此评论说,越来越多中国人到国际机构担任相应职位,是很好的趋势,中国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应该在国际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

  气候谈判特使求解

  接近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国代表团的人士称,目前还不明确中国新设立的气候谈判特使的具体职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职位将就气候变化问题对外发出中国的声音。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对本报记者表示,他没有听到有关消息,不过即使设立这一职位也不足为怪,因为有这个需求。

  在美国,已有气候变化问题特使。奥巴马2008年11月当选美国总统后,美国对于气候变化的态度有所转变,2009年1月26日气候变化专家托德·斯特恩(Todd Stern)被任命为美国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此前并无这一职位。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主任李雁对本报记者评论说,美国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托德·斯特恩直接向总统汇报,作用很重要,比如在谈判的时候,他会把气候谈判高度技术化的内容,与国家领导人更关注的大局方面进行对接、沟通和协调,起到一个翻译的作用。

  李雁指出,中国目前还没有像托德·斯特恩那样级别的气候谈判官员,其实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后,圈子里也有这样的讨论,由于气候谈判涉及到众多部门、协调工作复杂,应该有一个级别足够高的人来掌控局面。

  “中国其实已经有一个级别相当高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亲任组长,不过像美国那样设置气候特使的职位确实具有借鉴意义。”李雁称。

  去年年底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阵容庞大、人数逾百,包括来自国家发改委、外交部、财政部、科技部、环境部、气象局等相关部委的官员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团队。

  李雁认为,中国由国家发改委这样的强势部门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工作的模式很有优势,许多国家气候谈判代表团的内部协调有更大困难。但随着谈判越来越升格,从原来的偏技术性层面,到牵涉到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未来政治力量博弈的层面,中间协调机制将要面临更多新的挑战。

  “在最关键的时刻,中国的声音没有出来,在今年年底的坎昆会议以及以后的气候大会上,需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李雁称,中国在气候谈判中发出自己的声音非常关键,去年年底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专门在会场设立了中国新闻与交流中心,国际舆论的评价也很高,但是在最后两天,在国际媒体非常聚焦中国、想知道最后两天中国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时,中国为自己辩护的声音没有出来。

  显然,专门的气候谈判特使将代表国家及时发出“统一”的声音。

  充分使用国际平台

  除了新设立气候谈判特使,充分使用国际平台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方式。

  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的主要成员、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吕学都,将于7月11日离开现职,赴马尼拉,出任亚行气候变化与碳市场顾问,他将在一个更高的国际平台开展气候变化政策、尤其是碳交易政策方面的工作。

  吕学都对本报记者表示,亚行这个平台,将可以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加强中国与国际机构、区域里发达成员(比如日本、澳大利亚)的合作与交流,另外还可以推动南南合作的发展,加强中国与东盟、最不发达经济体的合作与交流,寻求区域内、甚至区域外成员,在保护气候实际行动方面的合作和共赢。

  吕学都指出,气候谈判中,全球有三大气候阵营——欧盟、以美国为首的伞形集团(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发展中国家(77国集团和中国)。三大集团的主张和诉求,经常出现矛盾。亚行的股东中包括了三个阵营的主要国家,即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伞形集团成员,德国等欧盟成员,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员。

  事实上,亚行本身在谈判进程里是观察员,不能像政府代表一样直接参与谈判。

  吕学都表示,到亚行任职后,他会努力推动亚行成员国之间、亚行与其它国家机构之间在应对气候变化、尤其是减排温室气体、适应气候变化及碳交易方面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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