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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减排不力负责人两年内不得提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09:27  科技日报

  广西:节能减排不力官员将被问责

  ■ 小边说事

  为了确保广西“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并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责任人问责办法》,节能减排不力的官员将被问责。《办法》要求,因节能减排工作不力被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免职或者调离工作岗位的市政府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取消本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同时,被责令辞职或者免职的市政府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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