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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整治鄱阳湖地区填湖围湖开发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0日17:34  新华网
资料图片:这是1月3日在江西都昌县印山附近拍摄的干涸的鄱阳湖湖床。新华社发 资料图片:这是1月3日在江西都昌县印山附近拍摄的干涸的鄱阳湖湖床。新华社发

  新华网南昌1月20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王运才 郭远明 程迪)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今年1月4日播发了《填湖开发,谁制造了最大淡水湖之“殇”?》稿件,对鄱阳湖地区日益增多的填湖围湖开发现象,尤其是对一些湖区兴建商品楼和别墅问题进行了披露。日前,江西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鄱阳湖综合整治。

  新华视点报道不仅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1月16日,江西省政府下属了《关于开展鄱阳湖综合整治坚决保护“一湖清水”的意见》,1月19日,又专门召开鄱阳湖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部署重点开展打击非法填湖、酷渔滥捕、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猎杀候鸟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

  鄱阳湖是国际上重要的湿地、候鸟越冬地,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用水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乃至全球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江西省调查认为,鄱阳湖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违法违规填湖、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威胁鄱阳湖生态,也给湖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介绍,2010年,有关部门在鄱阳湖监测到的鱼类种数为74种,较此前有记录的133种减少了59种,河豚、鳗鲡、鲥鱼等则成为濒危物种。

  江西省常务副省长凌成兴表示,在鄱阳湖综合整治中,将狠抓三个落实,一是落实禁止违法违规填湖围湖的行为,二是落实纠正已违法违规填湖围湖的行为,三是落实建立保护鄱阳湖良好生态长效机制的行为。

  为期一年的综合整治,江西省要求沿湖各地依法清理鄱阳湖水域内影响湖泊生态、景观和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清理鄱阳湖水域内质量无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水建筑物、构筑物;有效清理鄱阳湖水域内废弃桥梁围堰、松木桩及湖床内的沉船、弃土弃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填湖行为,对正在围垦湖区的一律停止,对已填埋的湖泊能恢复的要恢复原状。

  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表示,江西省计划用一到两年时间,使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达到“三稳两增”的目标,即水质稳定在三类以上,湿地面积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珍稀濒危动物的数量有所增加,湿地生态功能有所增加。

  造地生财成“创举”,“填围湖”禁令成空文

  鄱阳湖水域“填湖围湖”开发早有禁令。

  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围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而根据国务院于2009年12月正式批复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鄱阳湖湖体核心保护区是以吴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为界线的湖体和湿地;并明确规定核心保护区内“强化生态功能,禁止开发建设,严禁围湖造田”。而目前,鄱阳湖被填掉和圈占的水域湖汊基本处于吴淞高程22.48米范围以内。

  鄱阳湖的湖泊涉水项目要经过水利部门审批。江西省水利厅法规处负责人说:“填湖搞开发建设绝对不行,会缩小鄱阳湖库容。这些年来,江西省水利部门基本没批准过相关的填湖或围湖工程。”2006年以来,有关部门对湖区的填湖围湖现象进行过整顿,但不久就“死灰复燃”。

  那么是谁在纵容,甚至为“填湖围湖”开绿灯呢?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发现,填湖围湖背后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标越来越紧张,以及湖边土地潜在开发价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将眼睛盯上了鄱阳湖水域。

  都昌县滨水西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认为,当前对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土地红线不好轻易触动,虽然填湖围湖对生态有一定影响,但填湖造地生财也是当地解决发展中土地紧张和资金困难的一个“创举”。

  当地群众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都昌县通过“湖湾丽景”用地出售和预计的土地买卖,总体预期收益约为6亿元,远远高于当地公布的2.5亿元滨水西区总开发投资。

  而一些沿湖政府进行围湖巩固湖岸线、造景建公园等,也拉高了湖边土地价格。星子县白鹿镇河东村磨岭蔡村组紧靠斜川公园,通过围湖填湖修堤稳定湖岸线,建湖边景观公园,原来无人问津的湖边土地成了“香饽饽”。从2009年开始,这个村组有100多亩地以每亩2万元被征用后,被政府以每亩200多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开发商。

  鄱阳湖多头管理,也是填湖围湖现象难以遏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鄱阳湖管理涉及水利、国土、农业、环保、林业、交通等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每个部门只管理涉及鄱阳湖一个方面的内容,“各念各的经”现象明显。

  江西省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部门只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的下传上达,不过只要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规划还是可以填湖。但水利部门认为:“地方如果把填湖纳入了土地利用规划,也要经过批准。没有经过水利部门批,也是违规行为。”但由于水利执法力量薄弱,一些违规填湖围湖行为被调查数年,直至地方将“生米煮成熟饭”,还是没查动。

  

  人与湖“争地”,巨额“学费”岂能重复“缴”?

  殷鉴不远。在我国大型湖泊的生态保护中,滇池经过十多年污染治理,花费了约200亿元生态环境也没完全好转;昔日八百里洞庭,因为大规模填湖围湖开发,后由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滑落为第二。

  戴年华说,鄱阳湖此前已经经历了一轮生态劫难,并为此“缴纳”了一笔昂贵的生态学费。

  新中国建立后,鄱阳湖出现资源掠夺性的旷日持久围垦。到1997年,天然水域面积缩小至3900平方公里,两千多公里长的天然湖岸线缩减近一半,库容损失45亿多立方米,鄱阳湖的调蓄能力大大降低。持续的围垦还直接破坏了湖区生态环境,鱼类生存困难,水土流失加剧。1998年,长江特大洪涝灾害后,中央和地方投入60多亿元,在鄱阳湖区大力实施“退田还湖”工程。2003年,水域面积扩展到5100平方公里,基本恢复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水平。

  众多水利专家担忧,为恢复湖面,各级政府已花费巨额资金退田还湖,将90多万群众迁出湖泊低洼地带。现在一些地方又随意搞围垦开发建设,人再迁到湖里去争地,前期的生态保护“学费”白缴了。

  鄱阳湖首次科考负责人、江西省科学院研究员谭晦如表示,从长远考虑,必须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对鄱阳湖进行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否则,鄱阳湖势必又将面临一次新的“退田还湖”工程。

  “保护好这一池清水,给子孙后代留一个完整的鄱阳湖!”专家提出,当务之急是叫停和查处肆意开发行为。根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违规填湖围湖最高处罚就是罚款5万元,显然缺乏有效的强制性措施。鄱阳湖的最终管理要落实到沿湖各级政府身上。建议将保护湖泊的完整性与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挂钩,有效杜绝一些地方纵容甚至参与填围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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