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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邑塑料加工污染严重(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6日09:59  长城网 微博
周边污染情况 高磊 摄周边污染情况 高磊 摄

  长城网衡水4月4日电(耿丽娜 陈录彤 高磊)废弃塑料到处堆积,塑料烧焦的味道弥漫,污水横流,这样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3月29日,记者走访衡水市武邑县,在040省道西龙口村路段,公路两侧几家塑料颗粒加工厂的烟筒正冒着滚滚浓烟,空气中都是烧塑料的呛人气味,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路西厂子院内场景 高磊 摄路西厂子院内场景 高磊 摄

  记者走进路西一家厂子,听到了机器隆隆的轰鸣声,一股刺鼻的气味让人无法呼吸,一位工人正在紧张的生产,一位工人正在用餐,在场内窗户旁看到简单的炊具,工人自身的身体健康不免让人担忧。

工人正在工作生产及厂房内场景 高磊 摄工人正在工作生产及厂房内场景 高磊 摄

  据厂负责人介绍,此厂已运营四五年了,在手续方面仅拥有收废品的相关手续。关于生产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他告诉记者,“前几天环保局才来过,罚了款就走了。”

触目惊心的生产线 高磊 摄触目惊心的生产线 高磊 摄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040省道东侧的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这家厂子和路西那家的情况几近相同。问及是否有相关手续的时候,女主人说:“武邑县有几十家这样的厂子,都没有手续,环保局也不给办,四五年了,什么手续也不用办,来了就是罚款了事”。

  记者来到武邑县环保局了解情况,在办公室人员的帮助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武邑县环保局稽查队袁队长。袁队长回应说在县政府开会,具体情况会后联系。

  据了解,武邑县040省道两侧的这些塑料颗粒加工厂不仅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且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建有水污染防治设施,在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后才能投入生产。另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就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加强环境保护,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和有力保障,废旧塑料再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这样的利用是不是适得其反呢?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类事件,让塑料再生行业能够得到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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