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需上牌,驾驶员需考驾照买保险。此说法的出现与日前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系密切。成都交管部门回应称新国标改变的只是轻便摩托车定义,配套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在新管理办法出现前,我们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整治,但并不依据《道法》中的机动车违法规定处罚。”(9月3日《华西都市报》) 中原省会郑州有关数据显示,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每年都审理近百起,已占全部交通事故案件的80%。而判决的“电动车事故案件中”,有多半是电动车车主要担责。据媒体报道,郑州市有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郑州市平均每天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达130起,人员伤亡的数目也在急剧增加。可怕的酒后骑电动车出事故的比例也在增加。
可以看出,将电动车升级成机动车很大因素是基于安全方面考虑。但是电动车被升级为机动车,是该行驶在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后的电动车驾驶者们在高速飞驰的机动车道行驶,随时面临死磕汽车的情况反而更危险?
电动车管理办法面临的是交通安全与民情的调和。不要让一群从来都不骑电动车的人制定新国标。
我们不妨想想,平日里都是些什么人群在骑电动车?首先,那些之所以选择则电动车的作为电动工具的人。少不了每天奔波的工薪族,上班路程很远。他们在购买交通工具这件事上面权衡了很久,最终能选择骑电动车而没有骑自行车是看中了电动车的速度。其次,远距离的路程而没有购买汽车,也是看中了电动车的价格和养护的费用,说白了平日里街上骑电动车的人群都是穷人,选择电动车是退而求其次不得已而为之的最佳选择。可是时过境迁,免费的电动车现在要和汽车一样面对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政府终于要向穷人的交通工具——电动车下手了。
而对于很多工薪层来说,购买电动车已经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办理牌照、考驾照、买保险这会强制将这一人群推向机动车道这,给这一人群本来弱势的人群添加更大的经济负担。率先急着实施新国标的地区其实是打着安全因素的幌子,在拍照和考试费用的后面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