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商贩路边叫卖梅花鹿肉 一只卖上万元

2012年10月22日09:46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18日讯(记者王渝) “有人在大街上公然叫卖梅花鹿肉,梅花鹿是国家保护动物,应该不允许卖吧。”10月18日上午,热心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在文明中路街边上有一伙人公然销售梅花鹿肉,虽然价格不菲,仍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购买。

  一只梅花鹿卖上万元

  当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文明中路海口市中医院门诊部附近,看见一辆小货车停在路边,车上放着一个偌大的广告牌,称“10月18日会屠宰梅花鹿,鹿血、鹿膏等现场销售”的字样。在这辆小货车上,还放着一个笼子,里面圈养着一只梅花鹿。旁边不远处,一只梅花鹿被开膛破肚,一些市民正围在旁边询问价格后纷纷购买。在旁边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电子秤,摊主大声地吆喝:“鹿血、鹿肉90元一斤,欢迎大家品尝。”摊主一边吆喝一边向周边看热闹的市民发放宣传单。

  记者留意到,仅10分钟不到,鹿血就被抢购一空,鹿肉也都销售了过半。攀谈中,老板表示,鹿肉最低80元一斤,鹿骨他们会熬成鹿膏以1000元每斤的价格出售。“我们前两天就在这里宣传了,今天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老板告诉记者,如果要一只整鹿,价格至少上万。

  “这鹿肉吃了对身体很好,给我来两斤。”“鹿血泡酒更补身体,我全都买了。”在销售现场,记者看到,前来购买梅花鹿的市民络绎不绝,不到10分钟,一大桶鹿血被抢购一空。

  公然叫卖被当即叫停

  “这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能随便买卖并且随便屠宰吗?”面对记者的询问,老板表示,他销售的梅花鹿并不是野生的,而是人工饲养的。

  为了求证,记者随后与海口市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据执法人员介绍,野生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绝对不允许宰杀食用。不过后来国家林业部颁布了一个文件,规定54种人工繁殖技术成熟的保护动物,可以利用。

  见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老板不慌不忙地从车内驾驶室拿出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记者看到,这张工商营业执照是复印件,企业名称是三亚路亨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鹿饲养和鹿加工等。

  对于该老板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执法人员表示,梅花鹿的确有专门养殖梅花鹿的公司,偶尔会出售需要淘汰的老梅花鹿,但无论是出售还是宰杀,都需要在指定地点出售和宰杀。

  “工商营业执照因为是复印件,对真假还需要彻底调查。”工作人员称,由于该老板无法提供经营许可证,便在街边公然销售鹿肉,因此,工作人员当即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将对梅花鹿来源做进一步调查,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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